林家三兄弟一早來到稅務局櫃台,表示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遺產分割繼承登記時,因未繳納印花稅而未能送件,匆匆趕到郵局想要購買印花稅票,卻發現印花稅票有1元到200元多種不同面額,而且還要貼花和銷花,趕緊到稅務局請求協助。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繼承不動產若不是按照應繼分繼承,而是採用書立遺產分割協議書的方式,並持憑向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不管協議由1人或數人繼承,該份遺產分割協議書都是屬於印花稅課徵範圍,要按照遺產分割協議書書立時的不動產價值,以千分之一的稅率繳納印花稅。此外,因動產和未辦保存登記房屋不用到地政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這部分的金額就不用繳納印花稅。
稅務局提醒您,繳納印花稅的方式,可以向稅務局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免除到郵局購買印花稅票和貼花、銷花之不便;也可以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以納稅人本人電子憑證(如自然人憑證)自行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方便又快速。
文章轉載自:新竹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