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還沒完成不動產繼承登記?新竹縣115年度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土地建物,將自4月1日起公告,公告期至6月30日止,為期三個月,今年度公告案件包括406位被繼承人、3495筆土地與45棟建物,根據115年度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土地總價值達新台幣18億元,請相關繼承人多加留意。

 

縣府地政處表示,公告資料將張貼於土地所在地政事務所、鄉(鎮、市)公所、被繼承人登記簿及死亡時戶籍所在鄉(鎮、市、區)公所及村、里辦公處,民眾亦可透過各地政事務所網站線上查詢。

依據《土地法》及相關規定,繼承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繼承登記。逾1年未辦理者,經地政事務所清查並通知繼承人後,若仍未聲請登記,將於每年4月1日辦理公告。公告期滿若仍未聲請登記,縣府將列冊管理15年;列管期滿仍無人申請者,將依法移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進行公開標售

為確保繼承人瞭解申辦程序及相關權益,縣府及各地政事務所將於今年4月至5月期間,辦理4場次「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宣導說明會」。民眾若收到逾期未辦繼承登記通知,可先備齊相關文件撥打地政處或各地政事務所服務專線諮詢,或親自出席說明會與專業地政人員面對面諮詢。

地政處提醒,依據《民法》規定,繼承人必須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始能行使處分權利;及時完成繼承登記,不僅能維護遺產分配之明確性,更能避免因久未辦理導致不動產面臨列管標售之風險。

115年共舉辦4場未辦繼承登記宣導說明會,4月30日上午10時於竹北地政事務所、5月5日上午10時於竹東地政事務所、5月7日上午10時於新湖地政事務所、5月12日午10時於尖石鄉原住民文化館辦理。

文章轉載自:新竹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