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統計數據觀察,贈與移轉量最低點在2006年,最高贈與移轉量2014年達4.2萬戶,與2006年最低1.9萬戶相比,相差2.2倍。

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洪宜寧協理表示,以往國人有土斯有財的觀念根深蒂固,有足夠資金時總會利用購置房產,進行資產配置,之後房產再透過贈與或繼承方式移轉給子女,資產可享節稅效益,2016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未來售屋必須課徵資本利得稅,若是透過贈與或繼承取得的房產,因房產取得成本低於市價許多,未來售屋時就需要繳交更高的稅,即使是長期持有來看,非自用持有2年至10年仍須課20%,超過10年者須課15%。

今年前五月贈與情況比去年同期仍有增長一成,其中,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分別成長14%、15%與13%,高於全台。洪宜寧分析,雖然去年的贈與移轉量年增率已大減28%,但北北桃都會區的情況反而有比去年同期增加13%至15%。

洪宜寧提醒,房地合一稅上路後,房產節稅觀念要轉變,避免贈與或繼承,對子女未來出售房產繳納更多稅負的壓力。建議房產先變現之後,再現金贈與給子女,父母可善用每年有440萬元免稅額,提供子女購屋頭期款,在每年分批贈與現金,完成資產配置。

本文轉載自: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