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112年房屋稅稅單及轉帳繳納通知已於4月19日全面寄發,繳納期限自5月1日至5月31日,民眾可透過線上查繳稅、行動支付電子支付帳戶掃描QR-Code等e化管道繳納房屋稅。稅務局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後,應先檢視稅單所載內容是否正確,若未收到或遺失稅單,可利用線上查繳稅系統查詢(https://reurl.cc/1eLWL9)、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或透由新竹市稅務局網站(https://reurl.cc/vkbxRe)等多元管道申請補發。

稅務局長蘇蔚芳表示,新竹市112年房屋稅開徵戶數計20萬3,126戶,開徵稅額19.2億元,其中自住住家用房屋達16萬1,789戶,占開徵戶數近8成。另為落實居住正義,本市去年7月1日起實施囤房稅,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持有戶數採差別稅率,5戶以下每戶2.4%、6戶以上每戶3.6%。

稅務局表示,稅務局網站設有囤房稅專區(https://reurl.cc/XLr9z0),提供宣導動畫影片、徵收率Q&A及囤房稅懶人包等供民眾查閱,並針對持有自住戶數未滿3戶之納稅義務人,寄發輔導申請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通知單,稅率可由原非自住住家用稅率2.4%或3.6%降為自住用1.2%,目前已有900多戶申請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房屋稅將於5月1日開徵,課稅期間為111年7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房屋稅是按月課徵,請民眾檢視稅單,房屋如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自住用房屋未滿3戶,並無出租且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房屋,可向稅務局申請改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如於112年5月15日以前申請者,稅單上5月及6月仍可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1.2%;112年5月16日以後申請者,只有6月可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1.2%。

另外,為鼓勵民眾使用e化繳稅,凡使用線上查繳稅、行動支付電子支付帳戶繳稅、掃描QR-Code等e化繳稅管道繳納房屋稅,就可參加1萬元提貨券好禮大方送抽獎活動;民眾也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便利商店繳納,也可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等方式進行繳稅。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轉401-418、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名稱: 新竹市稅務局房屋稅

文章轉載自:新竹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