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提出「香港宏福苑慘劇啟示:加速老屋重建」1事,引發社會重視既有住宅安全與居住權益保障。其中有關「政府提供老屋重建容積獎勵措施,惟成效不彰」、「都更危老修法方向偏離」等節,內政部澄清表示,容積獎勵不是都市更新萬靈丹,必須兼顧對地區環境之衝擊及公共設施服務水準之容受度,再視都市更新事業需要適度給予。因此,推動都市更新除了容積獎勵外,本部已宣布將擴大財務和專業支持等協助措施,包含初期健診協力團隊財務試算法制諮詢等,就是要讓民眾更容易自行推動更新,共同協力改善居住環境,而不是只能依賴建商。此外,危老條例自106年5月10日公布施行迄今,已達一定成效,惟老舊住宅數量仍多,除持續以鼓勵措施獎勵重建外,未來修法方向將推動中的老宅延壽納入法規體系,延長建物使用年限,強化居住安全,並提升建築機能與永續。

 

內政部說明,真正的更新戰略,必須同時處理「願不願意」、「能不能」與「安全不安全」三個層面的問題,面對台灣已邁入超高齡社會,以及大量 30 年以上住宅老化的挑戰,老舊建築物如果沒有重建迫切性,透過適度的改善,即能符合生活機能,將有助於減少拆除與新建所產生的碳排與廢棄物,因此近期巡迴宣傳的「老宅延壽與機能復興計畫」,並不是要替代危老或都更,而是提供一條更務實的選項,協助還無法整合、或以高齡住戶居多的社區,先透過管線更新、立面改善、防水補強以及電梯與無障礙設施等高齡友善措施,兼顧高齡需求、社區韌性與減碳效益,讓高齡者樂於在地安養,也同時可以為未來重建預做準備。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面對人口結構變化,中央持續推動多元社會住宅政策,包括直接興辦社宅預留部分比例供婚育宅使用,另同時增加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戶數,可有效調節空餘屋,同時配合老宅延壽,將在許多舊市區的老屋,經合理整修,也能加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中。當前國內面臨人口老化少子化房屋閒置氣候變遷極端天氣的多重挑戰,因此住宅政策必須與時俱進。老宅延壽與都更、危老是互補,而不是相互競爭;容積獎勵是工具,但不是唯一解方。未來,政府將持續統整興建社宅、鼓勵民間參與包租代管、推動老宅延壽與綠建築標準,並促進都市更新與土地資源合理利用,透過全面、彈性、多元且兼顧公平正義與永續發展的住宅政策體系,讓全體國人都能享有安全、舒適、永續的居住環境。

文章轉載自:中華民國內政部